損失的性質和來源必須很確定,才能求償。可以求償的範圍,例如: 1.預期的利益 2.原告的花費,包括原告為合約而提供的服務 3.精神或身體的痛苦 4.利息 5.一次性賠償(如果合約中有此條款) 6.律師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