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D眼鏡官司-台商立特克打敗美公司

3D眼鏡官司 台商立特克打敗美公司
記者陳運璞舊金山報導
August 30, 2012 07:00 AM |

邱彰表示,面對侵權官司,逃避並不能解決問題,因為將遭到缺席判決。(本報檔案照片,記者陳運璞攝)

邱彰表示,面對侵權官司,逃避並不能解決問題,因為將遭到缺席判決。
(本報檔案照片,記者陳運璞攝)

位於中國廣東東莞的台商3D眼鏡公司立特克(Li-Tek),兩年前遭美國公司X6D控告侵犯智慧財產權。聯邦法院於本月27日宣布,同意被告即席判決的動議,此侵權案並不成立。代表立特克的首席律師邱彰29日指出,該公司負責人曾志明願意接受詰問,也願意付200萬元律師費,跟對方對簿公堂,非常有勇氣。

3D眼鏡原為RealD的專利技術,但該技術在1999年到期,其後由X6D公司取得技術,以每副160美元價格出售該公司的3D眼鏡。電影阿凡達上映後,X6D收入大幅成長。從450萬美元的年營業額成長到每年逾4000萬美元。

其後X6D為降低成產成本,到中國找到立特克公司,要求立特克公司生產500副3D眼鏡樣本。立特克公司投入20餘萬美元進行研發後,X6D公司卻決定不跟該公司合作,並且拒付立特克公司500副3D眼鏡樣本的費用,更不付立特克公司的研發費用。

立特克公司決定自行在中國生產行銷,售價便宜很多,卻被X6D公司控告。曾志明表示,X6D公司拿來的是20年前老技術,立特克很重視研發部門,各項成果在全球申請了數百項專利。曾志明表示,付出這麼多研發心力,反而被告,而且產品還不能進入美國,很不服氣,所以不惜花律師費跟對方對簿公堂。

曾志明說:「我跟股東都太氣憤了,就算借錢也要打這場官司。因為不去面對的話,以後更沒有前途。」

曾志明也表示,現在3D眼鏡的最佳行銷時機已過,所以雖然法律上贏了對方,但商業上的意義不大。 「最重要的是,我們贏得了員工與客戶的信心。希望這個案子能夠成為典範,讓其他的華人公司注意申請專利,面臨法律問題不要逃避。」

邱彰則說,為了幫立特克公司打贏官司,她的律師團隊共有五人,兩位專管技術,兩位負責法庭論說答辯,她自己負責客戶聯繫。立特克、X6D與一家中間商的電腦文件,合計300萬頁。這些文件都要請專家審閱,另外再花數十萬美金。

本文轉貼自:世界新聞網